【等级保护】
信息安全等级保护(简称等保)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、传输、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,并按照对应等级的相关要求,开展对该系统的全面检测、整改,尽可能降低系统风险,增强应对外来网络病毒、黑客组织、敌对国家攻击的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,实现保护互联网系统的安全、稳定的工作。
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,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:
【第一级】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,但不损害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。
【第二级】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,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,但不损害国家安全。
【第三级】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,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。
【第四级】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,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。
【第五级】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。
【系统定级】
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与行业实际情况和自身业务情况,并依据相关法律政策编写定级报告,填写定级备案表
【系统备案】
持定级报告和备案表等材料,提交到公安机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。
【初测】
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。测评完成后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,特别是高危风险。
【建设整改】
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,依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方案涉及,并建设符合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,建立安全组织,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。
【复测】
由测评机构,对系统进行全方面测评,测评合格后,获得合格测评报告,并最终获得等级保护备案证。
【监督检查】
监督检查运营使用单位开展等级保护工作,并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。